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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ROHS检测报告

作者:利通检测    点击:72    日期:2023/11/30

     RoHS是由欧盟立法发起一项强制性强制性法规指令,指令为2002/95/EC中文为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。

  2002/95/EC指令已于2006年7月1日强制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Pb铅、Cd汞、Hg镉、Cr6+六价铬、PBBs多溴联苯和PBDEs多溴二苯醚6种有害物质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其中重点规定了镉的含量不能超过100ppm,其它物质不能超过1000ppm。

  RoHS法规设立之初并没有执行标准,只有草案和检测方法,RoHS得到多国响应,2008年推出IEC62321:2008标准并成为国际ROHS的标准,各国引用国际IEC62321标准转换为本国标准,首本欧盟RoHS标准为EN62321:2008版本。

  RoHS法规的物质检测标准为IEC62321标准

  欧洲RoHS2.0法规限用10项物质检测标准IEC62321系列

      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为AC1000V、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、电气产品:

  1、大型家用电器: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、空调等

  2、小型家用电器:吸尘器、电熨斗、电吹风、烤箱、钟表等

  3、IT及通讯仪器:计算机、传真机、电话机、手机等

  4、民用装置:收音机、电视机、录像机、乐器等

  5、照明器具: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,照明控制装置

  6、电动工具:电钻、车床、焊接、喷雾器等

  7、玩具/娱乐、体育器械:电动车、电视游戏机等

  8、医疗器械:放射线治疗仪、心电图测试仪、分析仪器等

  9、监视/控制装置:烟雾探测器、恒温箱、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

  10、自动售货机

  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,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、原材料及包装件,关系到整个生产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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