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利通检测
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English
网站首页 > 新闻中心 > 热门专题热门专题

FCM食品接触材料测试

作者:利通检测    点击:418    日期:2024/12/25

  食品接触材料(Food ContactMaterials,简称FCM),是指食品包装、食品器皿以及用于加工和制备食品的辅助材料、设备、工具等一切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。FCM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,其组分或成分(包括各种添加剂)在使用条件下可能会少量的迁移到食品中,这些迁移物中如果含有了某些有毒有害成分,则造成人体健康隐患。

  食品接触材料分类

  按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,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质分为:橡胶制品、玻璃制品、陶瓷制品、硅胶制品、塑料制品、金属制品、纸制品及木制品等。

  中国食品级法规-GB 4806系列国标

  基本要求:

  1.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水平,不应危害人体健康;

  2.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不应造成食品成分,结构,色香味的改变;

  3.使用的物质应尽可能降低用量;

  4.使用的物质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;

  5.控制非有意添加物质(NIAS);

  6.与食品间有有效阻隔层的、标准中未列入的物质,应进行安全性评估和控制,迁移量不得超过0.01mg/kg;

  7.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应符合GB31603的要求。

 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,还应注明“食品接触用”“食品包装用”或类似用语,或加印、加贴调羹筷子标志(具体见下图),有明确食品接触用途的产品(如筷子、炒锅等)除外。

  欧盟食品级安全依据(EC) No1935/2004

  FCM通用要求

  1.只能使用欧盟委员会同意使用的成分;

  2.不能引起食品的成分改变;

  3.不能引起食品的感官改变,例如:影响食品的气味、外观、味道;

  食品级安全符号

  1.符合食品级安全的产品可在包装或包装表面上显示以下的标志,表示“产品可适用于包装食品”;

  2.在出售前没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(例如:炊具,餐具,电器产品)必须在产品或包装上贴上这个标志;

  3.当产品投入市场,列出如下记号要求:“可供食品使用”或“食品级标志”。

  美国食品级法规(FDA 21 CFR 175-181)

  美国具体对与食品接触容器及材料的通用要求:

  1.厂家能够依照GMP体系(卫生生产质量管理程序及规范)运作;

  2.使用符合法规中批准的材料(U.S.FDACFR 21 Part 170-189);

  3.批准的原材料应符合规范中的技术指标(U.S.FDACFR Part 170-189);

  4.任何进入市场的新材料必须经U.S.FDA审核及认可


收缩
  • 电话咨询

  • 0755-29172583